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药政发〔2015〕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公布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以下简称示范药品)及备案采购药品申报或采购使用的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申报与采购流程
(一)企业申报
1、属于示范药品目录且参加了我省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的,在报价指导价内自主确定、填报挂网价格、同一品规遴选不超过3个包装规格。已中标药品需要重新在报价指导价内自主确定挂网价格的,填报新的价格。未中标的药品,如报名时有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可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维护更新并递交更新内容的相关有效纸质证明资料。
2、属于示范药品目录且同类药品无报名企业的,申报企业须按照《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相关报名要求,凭账号、密码填报新产品信息,打印并胶装,按照《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报价指导价制定原则填报挂网价格。
3、申报直接挂网药品的企业,应当认真核对示范药品目录,申请直接挂网的药品必须属于示范药品目录内,通过网上操作完成所有价格与包装信息维护,网上递交并打印,具体操作见附件1。纸质材料加盖企业鲜章于2015年10月30日17:30前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公示与公布
按照《关于完善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直接挂网药品经核验、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布执行。
二、备案采购药品操作流程
(一)医疗机构备案网上申报
各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完善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备案遴选药品目录(由本轮集中采购未中标药品和新维护增加药品组成)中遴选拟备案采购药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自主与药品供应企业议价。由医疗机构将备案采购药品的最终议定价格通过网上申报程序上报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附件2),实行网上下单采购并接受监管。各医疗机构网上申报备案药品原则上每年2次,上报备案药品数超过规定要求,系统不予以受理。
(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未中标基本药品网上申报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各基层医疗机构对新一轮未中标基本药物备案采购药品信息后,核验是否属于新一轮未中标基本药物备案采购目录范围内,并以县为单位组织集中议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确定备案采购的未中标基本药物及其最终议定价格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具体操作见附件2)上报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网上申报备案药品原则上每年2次。
(三)企业产品信息维护
未参加我省2013年度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须按照《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报名要求,凭申报的账号、密码新增和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打印并胶装后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通过后,纳入备案遴选药品目录。企业可随时新增产品信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组织核验。
新一轮未中标基本药物备案采购参考目录见附件3,有关企业可申请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和修正,申请维护或修正按申诉与投诉流程网上递交并加盖企业鲜章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示范药品申报操作手册
2、备案采购药品操作手册
3、未中标基本药物备案采购参考目录(待完善版).xls
(备注:网上启动操作手册的时间为10月20日)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