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动态调整现行中标(挂网)价格,经报省医领导小组同意,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际价格联动工作方案(试行)》(湘资〔2017〕57号),建立了药品省际价格联动机制。按省际价格联动方案要求,企业需要申报全国省(市、区)公布执行的有效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最低的三省平均价与我省挂网交易价比,取低值作为我省新的挂网价格。在2018年启动的首轮省际药品价格联动中,有24个药品企业因未按要求如实填报药品价格信息,经公示、核查等程序,暂停其挂网资格。这对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医药采购领域公开、公平、阳光采购机制,引导交易各方遵守交易规则,树立诚信、守约、严谨的行业风气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